展出理由:
《高雄州警察法規》從字面上看,只是一本高雄州內警察事務相關規...[顯示全部]
《高雄州警察法規》從字面上看,只是一本高雄州內警察事務相關規範,但從目錄上來看,可以看到還包括以高雄州知事(州長)或郡守(郡長)為名義所委任的各種事項,以及戶口調查、保甲管理、衛生保健等。是瞭解日治「警察行政」的重要參考書籍。[顯示摘要]
版本說明:
本次展出臺灣圖書館授權復刻本。...[顯示全部]
本次展出臺灣圖書館授權復刻本。[顯示摘要]
歷史上的意義:
日治時期,警察是政府落實地方管理非常重要的輔助人員。因此警察...[顯示全部]
日治時期,警察是政府落實地方管理非常重要的輔助人員。因此警察局、學校與街庄役場(鎮鄉公所)被稱為是地方統治的三個支柱。本書顯示政府機關如何透過各種法規,將行政事務委任給基層警察代行。也因如此,民眾認為日治警察還兼有衛生檢查、各種公共事務宣導等職能;即便到了1945年後,許多那一世代的民眾對於警察的想象仍停留在日治時期的「大人」形象。本書就是建立起這些印象的工具書。[顯示摘要]
內容介紹:
本書由1922年11月30日當時現行與高雄州警察相關的法規、...[顯示全部]
本書由1922年11月30日當時現行與高雄州警察相關的法規、通達及其他規例編輯而成,並包括未收錄在臺灣總督府編《臺灣警察法規》中的法規,以及執行法務時可供參考的法規。實際上,高雄州的警察官吏在執法時,《臺灣警察法規》及《高雄州警察法規》同爲其參考。本書之編纂主旨不僅是爲提供執法參考,同時也企圖作爲警察官吏學術講習用的教材。由於法規隨時間不斷追加、修正或刪除,當局曾計劃每年5月及11月發行「增減版」書籍。但該書除1922年版本外並無現存,因此無法瞭解實際「增減」的情形。本書由通則、警務、行政、衞生、理蕃(番)、其他等六篇構成。在通則篇中收錄「職制、定員」和「公布式、文書、報告、統計」。警務篇中則有「俸給、給與、旅費」、「任免、賞罰」、「服務、試驗、敎習、會議」、「退隱料(退休金)、扶助(補助)」、「會計」、「專用電話、銃器彈藥」等內容。行政篇包含「公安、風俗」、「交通」、「戶口」、「保甲」、「司法、犯罪即決」、「外事、清國勞働者」及其他。衞生篇記有「保健」、「醫務」、「防疫」、「阿片(鴉片)」。理蕃篇的內容爲「蕃人、蕃地」、「蕃地衞生」、「樟腦及樟腦油」。其中,通則和警務爲警察的內部規章,和一般人民有關的是行政、衛生、理蕃各篇。本書的特徵之一是與衞生和理蕃有關的法規偏多。另外,關於臺灣總督府的警察制度可以參考《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一編:警察機關の構成》。[顯示摘要]
撰稿人:李鎧揚博士候選人